被告人周某某,被指控于2012年2月某日,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伙同其哥哥以暴力、威胁及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等方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造成恶劣影响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即介入本案进行辩护,经过全程跟进,提出了对被告人很有利的辩护意见,最终取得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较轻判决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