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佳节,不少人都喜欢与亲朋好友聚餐,或者受邀参加各种喜宴酒席。但是在喜庆的时刻,往往会有危险埋伏。有受邀者饮酒导致酒精中毒或诱发其他疾病死亡的,同饮者和宴请主办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律师最近接到不少当事人咨询,家人在喜筵上因朋友的劝酒导致酒精中毒,抢救无效死亡。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应当如何分担,律师分析一般情况的责任分担如下:
第一,死者本身承担主要责任。对于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言,喝酒本身的危害性本身就应当清楚,如果自己不愿意喝酒,他人再劝也是不会出现意外。因此就责任而言,死者本身对死亡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。
第二,邀请者即主办方承担次要的责任。宾客喝酒致死与饮酒存在因果关系。即使死者生前有疾病,也不能作为抗辩主办方不承担责任的理由。
第三,劝酒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共同饮酒人放纵同伴饮酒,未尽到注意义务以及相互提醒、劝阻的义务,存在过错。如果明知他人身体有疾病,或者需要开车而故意劝酒的,赔偿比例则会更高。
律师提醒:宴请赴宴有风险,为人为己,量力喝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