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 产 管 理 协 议(不保底)
甲方(受托方): 协议编号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: 签订地址: _________
乙方(委托方): 签订日期: __年__月__日
身份证号码:
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:
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人民币 元整(大写: )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。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第二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账户,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账户。
(资金账号: ,股东账号: )
第三条 在委托期间,甲方有权对该账户的资金进行买卖,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。
第四条 甲方在每次买/卖完毕后,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,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。
第五条 利润分配:
1、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30%以下的,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。
2、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30%以上的,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50%。
3、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,如产生可分配利润,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 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。
(账号: 开户行: )
4、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,须提前通知甲方,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 承诺,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委托账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,进行结算工作。届时,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,由乙方自行承担;如有利润,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50%提取利润,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。
5、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,即使乙方同意,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。届时,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,由甲方自行承担;如有利润,全部归乙方享有。
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,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授权代理人(签字): 授权代理人(签字):
单位地址: 住址:
邮政编码: 邮政编码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传 真: 传 真:
电子信箱: 电子信箱:
开户银行: 开户银行:
账 号: 账 号: